扫一扫 电话联系经纪人
打败了2.8%的同城经纪人
答:需要
答:多大 多钱
答:40
答:稳步增长才是国家认可的
答:不用不过毕竟买卖房屋是大事还是委托的好现在业主卖房不收中介费
答:政策已经开放贷款您还完了嘛还完是首套
答:两个人在一起做公证办赠予
答:您能具体点嘛具体看您贷多少年
答:二手房3个月以内新房看开发商
答:可以的不过你们得做公证
答: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根据不同用途年限不同。法律规定的,没为什么。
答:当然是首套首付30%就行
答:每年都在调,每年都在涨。
答:从法律上讲不生效需要村委会盖章
答:是的,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时可以贷款
答:(一)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二)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抵押贷款申请人买进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依据,而必须由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地产重新估价。因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金融机构)需要将该房地产予以变卖来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必须了解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能确定其贷款额度(按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率确定),以确保贷款的安全。(三)如何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借款合同应包括:(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最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
答:应该是很难过户,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的,你没有当地的户口,如果只是居住还可以
答:阁楼有房产证而且是独的房产证不是和楼下一起的不在同一本是红本
答: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答:告诉物业让他们弄呀这事物业该负责